关于填报当期采购周期内新通过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药品信息的通知
各有关企业:
根据《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八部门关于印发广州医疗机构药品集团采购试行办法的通知》(穗人社规字〔2018〕9号)相关规定,经相关部门研究决定开展当期采购周期内新通过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药品信息填报工作。现就填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填报药品范围
当期采购周期内新通过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药品判断参考中国上市药品目录集,以中国上市药品目录集中的批准日期为准,批准日期在2018年9月24日(不含)之后的认定为当期采购周期内新通过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药品。
二、填报时间
2019年6月28日-2019年6月30日23:59前。
三、填报方式
(一)请各有关企业在填报时间内登录广州药品集团采购平台网站填报新通过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药品基础信息(已填报的无需重新填报)。
(二)企业需填写下述表格及报送材料发送至指定邮箱gzgpo@gz.gov.cn,邮件名格式:产品ID+通用名+生产企业+新通过一致性评价。同一企业填报多个品种的,请每一个品种对应一封电子邮件。报送材料包括:
1.新通过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药品信息填报表(EXCEL电子表格,见附件);
2.国家药监局网站通过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药品的公告截图或《中国上市药品目录集》查询结果截图(jpg或pdf格式,须加盖企业公章);
3.企业认为必要提交的其他证明材料(jpg或pdf格式,须加盖企业公章)。
四、其他事项
(一)广州药品集团采购平台不接受现场递交所列纸质版填报材料,请相关企业按要求在网上提交材料。
(二)请各企业如实进行填报,如发现企业存在虚报、瞒报、错报、漏报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等弄虚作假行为的,一经核实,将按照《广州医疗机构药品集团采购试行办法》有关规定处理。
(三)咨询电话:020-28866465。
附件:新通过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药品信息填报表.xlsx
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19年6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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