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全面推进药品和医用耗材集团采购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公示
时间 : 2019-11-27 11:54:07 来源 : 广东省医疗保障局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完善公立医院药品集中采购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5〕7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治理高值医用耗材改革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9〕37号)等文件精神,为进一步规范我省公立医疗机构药品和医用耗材采购工作,我局起草了《关于全面推进药品和医用耗材集团采购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现就征求意见稿进行公示,公示时间:2019年11月27日至2019年12月10日。 任何单位和个人若有修改意见,可于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提出(同时将电子版发送至邮箱)。意见应当签署真实姓名或加盖单位公章,并注明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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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医疗保障局
2019年11月27日
关于全面推进药品和医用耗材集团采购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
为全面深化我省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推进公立医疗机构药品、医用耗材集团采购工作,降低药品、医用耗材采购价格,构建规范透明的药品、医用耗材采购秩序,提高居民健康水平,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完善公立医院药品集中采购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5〕7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治理高值医用耗材改革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9〕37号)等文件精神,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完善以市场为主导的药品、医用耗材价格形成机制,以现有采购平台为基础,不断优化采购流程,在增强市场竞争、增加采购透明度、降低虚高价格、改善医疗服务等方面积极探索,逐步完善采购机制、净化采购环境、建立采购新秩序。
(二)基本原则
1.满足临床需求,保证产品质量。药品、医用耗材集团采购,要以居民疾病谱为基础,充分满足医疗机构临床需求,确保产品质量,保证群众用药安全。
2.立足本省实际,勇于改革创新。在衔接现行价格政策和我省采购管理实际的基础上,进一步解放思想,转变观念,坚持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探索药品、医用耗材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