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医疗保障局关于完善“互联网+”医疗服务
价格和医保支付政策的指导意见
医保发〔2019〕47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医疗保障局: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互联网+医疗健康”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8〕26号)和《关于印发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2019年重点工作任务的通知》(国办发〔2019〕28号)精神,完善“互联网+”医疗服务的价格和支付政策,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人民健康为中心,适应“互联网+医疗健康”发展,合理确定并动态调整价格、医保支付政策,支持“互联网+”在实现优质医疗资源跨区域流动、促进医疗服务降本增效和公平可及、改善患者就医体验、重构医疗市场竞争关系 |